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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直播元旦发布创作者管理新规,择优开放浮现权

  作者:鱼摆摆   2020-01-03 11:14

2019年可以被称为电商直播的元年,淘宝直播双11全天带动成交近200亿元,直播带货已成为各大商家的发展方向甚至标配之一。

为了鼓励淘宝直播平台上的优秀内容创作者,更好的提升消费者的体验,阿里巴巴在2020年1月1号正式实施《内容创作者管理规则》。下面小榜君来为大家详细解读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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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整合,角色定位

新规适用于使用阿里创作平台及淘宝直播两个平台发布内容、进行信息推广的“内容创作者”。

内容创作者仍然被明确区分为达人和商家两个角色,并作出了详细的角色准入条件限定。

符合条件的淘宝平台会员(含个人、企业)均可入驻阿里创作平台成为达人,满足相应条件的达人还可入驻淘宝直播平台成为达人主播。商家可以开通阿里创作平台及淘宝直播平台功能以推广自身店铺商品,如商家拟推广其他商家的商品,则需满足达人相应准入条件并完成相应认证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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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分类,处罚分层

新规将内容创作者的违规行为进行了分类,进一步分层作出处罚,这也是淘宝直播本次新规的重要变化之一。

根据新规,违规行为分为三类,分别是一般违规行为(A类违规)、严重违规行为(B类违规)及推广假冒商品行为(C类违规),三者独立扣分,且分别累计、执行。其中,B类和C类违规累计扣分达48分将会被平台清退创作者身份。

三类违规行为,将分别扣分、分别累积、分别执行。A类违规和B类违规扣分将在当年清零,C类违规扣分未满24也可当年清零,但累计达24分及以上则要2年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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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景精细盘点,力度审慎评估

除此之外,淘宝直播也通过一些具体的规则来鼓励优秀的主播和直播商家。

新规显示,淘宝直播将依据一定条件赋予创作者浮现权,将其发布的直播内容优先展示在淘宝直播频道。其中,直播关联订单商品的消费者反馈情况是一个重要参考依据,比如商品品质、商品纠纷退款等指标。

总之,如该直播商家的各项指标都表现优秀或良好,可择优开放浮现权,让优秀的主播、商品可以被更多人看到。

而在违规扣分与违规处理措施中,则针对推广假冒商品实行“三振出局”制,即创作者每次推广假冒商品的行为记为一振,若同一创作者推广假冒商品累计达三振,将被清退创作者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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