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鱼摆摆网 > 问答 > 淘宝 >
阿里巴巴被罚182.28亿元原因(阿里巴巴被罚182.28亿元原因 反垄断)
栏目:淘宝 时间:2023-12-26 16:58阿里巴巴集团因为什么被罚182.28亿元?
4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对阿里巴巴涉嫌垄断互联网零售市场作出了处罚,责令阿里巴巴集团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其2019年中国境内销售额4557.12亿元4%的罚款,总计182.28亿元。这次处罚也是迄今为止中国对企业开出最大的反垄断罚单,此前最高的罚单是对高通公司反垄断罚款60.88亿元。阿里巴巴集团在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具有行业龙头地位,可以随意支配互联网零售市场,从2015年以来,阿里巴巴集团就用该市场支配地位,对平台内商家提出“二选一”要求,禁止平台内商家在其他的平台开店或参加促销活动,并借助市场力量、平台规则和大数据技术手段,采取多种奖惩措施保障“二选一”要求执行,维持、增强自身市场力量,获取不正当竞争优势。这次对阿里巴巴的处罚,其实是整治当下的互联网零售行业,营造一个良性的互联网零售环境,促进互联网零售市场可持续健康发展。如果任由一个互联网大公司随意进行零售市场垄断的话,就会限制国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的竞争,妨碍商品服务和资源要素自由流通,影响平台经济创新发展,侵害平台内商家的合法权益,损害消费者的利益。扩展资料:律师解读: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将日趋严管对于此事,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浙江垦丁律师事务所褚霞律师表示:从去年年底开始较为集中的对互联网企业的反垄断规制,可以说是发展的一种必然,这也意味着我国互联网发展进入较为成熟稳定的阶段。行业规模的基本确定,意味着增量的边际递减,掌握支配地位的企业通过垄断行为排除竞争保持其自身的增量,从长期的结果上就可能导致消费者福利和社会整体福利的减少。回归到《反垄断法》的立法宗旨和本意是“为了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因此,反垄断并不是为了打击头部企业,也不是限制或者阻碍企业的发展,而是为了保持相关行业的竞争活力,促进企业的高质长期有序发展。同时电子商务作为互联网经济中的重要部分,《电子商务法》中也强调了电子商务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处罚,这个有关法律规定指向的正是《反垄断法》。
2020年12月,市场监管总局依据《反垄断法》对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巴巴集团)在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立案调查。 市场监管总局成立专案组,在扎实开展前期工作基础上,对阿里巴巴集团进行现场检查,调查询问相关人员,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获取大量证据材料;对其他竞争性平台和平台内商家广泛开展调查取证;对本案证据材料进行深入核查和大数据分析;组织专家反复深入开展案件分析论证;多次听取阿里巴巴集团陈述意见,保障其合法权利。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排名推广 - 易鑫在线网经查,阿里巴巴集团在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具有支配地位。自2015年以来,阿里巴巴集团滥用该市场支配地位,对平台内商家提出“二选一”要求,禁止平台内商家在其他竞争性平台开店或参加促销活动,并借助市场力量、平台规则和数据、算法等技术手段,采取多种奖惩措施保障“二选一”要求执行,维持、增强自身市场力量,获取不正当竞争优势。调查表明,阿里巴巴集团实施“二选一”行为排除、限制了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的竞争,妨碍了商品服务和资源要素自由流通,影响了平台经济创新发展,侵害了平台内商家的合法权益,损害了消费者利益,构成《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禁止“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根据《反垄断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九条规定,综合考虑阿里巴巴集团违法行为的性质、程度和持续时间等因素,2021年4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阿里巴巴集团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其2019年中国境内销售额4557.12亿元4%的罚款,计182.28亿元。同时,按照《行政处罚法》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向阿里巴巴集团发出《行政指导书》,要求其围绕严格落实平台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内控合规管理、维护公平竞争、保护平台内商家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方面进行全面整改,并连续三年向市场监管总局提交自查合规报告。
2020年12月,市场监管总局依据《反垄断法》对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巴巴集团)在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立案调查。 市场监管总局成立专案组,在扎实开展前期工作基础上,对阿里巴巴集团进行现场检查,调查询问相关人员,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获取大量证据材料;对其他竞争性平台和平台内商家广泛开展调查取证;对本案证据材料进行深入核查和大数据分析;组织专家反复深入开展案件分析论证;多次听取阿里巴巴集团陈述意见,保障其合法权利。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排名推广 - 易鑫在线网经查,阿里巴巴集团在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具有支配地位。自2015年以来,阿里巴巴集团滥用该市场支配地位,对平台内商家提出“二选一”要求,禁止平台内商家在其他竞争性平台开店或参加促销活动,并借助市场力量、平台规则和数据、算法等技术手段,采取多种奖惩措施保障“二选一”要求执行,维持、增强自身市场力量,获取不正当竞争优势。调查表明,阿里巴巴集团实施“二选一”行为排除、限制了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的竞争,妨碍了商品服务和资源要素自由流通,影响了平台经济创新发展,侵害了平台内商家的合法权益,损害了消费者利益,构成《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禁止“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根据《反垄断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九条规定,综合考虑阿里巴巴集团违法行为的性质、程度和持续时间等因素,2021年4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阿里巴巴集团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其2019年中国境内销售额4557.12亿元4%的罚款,计182.28亿元。同时,按照《行政处罚法》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向阿里巴巴集团发出《行政指导书》,要求其围绕严格落实平台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内控合规管理、维护公平竞争、保护平台内商家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方面进行全面整改,并连续三年向市场监管总局提交自查合规报告。

阿里遭罚182亿的3个为什么
文 | 马克今天是中国反垄断史上第二个标志性时刻,第一个是2007年8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市场经济的本质是竞争,反垄断法正是要确保竞争,因此该法常被称为市场经济的宪法。但中国反垄断法就像无牙之虎,自2008年8月1日实施以来甚少发威,面对互联网行业时更是笼中之虎,听任违法者们在自己眼前愉快地玩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阿里巴巴集团处以182亿元罚款终结了反垄断法的无牙时期,本案不仅对中国的平台经济、互联网经济意义重大,对整个经济体的规范有序发展亦是标志性事件。但为什么是阿里,为什么是现在?准确的罚款数字是182.28亿元,小数点后被省略的2800万元,搁在以往也堪称巨额罚款。本案之前,中国反垄断执法机构开出的三大罚单是:2015 年 2 月,国家发改委对高通公司处以罚款60.88 亿元,理由是该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的高价收取专利许可费、并实施搭售等垄断行为。2014 年 8 月,国家发改委对三菱电机等 12 家日本零部件企业处以罚款 12.35 亿元,理由是这些公司达成横向垄断协议,排除、限制竞争。2016 年 11 月,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利乐公司处以罚款 6.68 亿元,理由是该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搭售等垄断行为。对本土公司的最高罚款,是2014年8月湖北省物价局对一汽大众公司处以罚款 2.48亿元,理由是该公司限定整车销售价格和维修服务价格。对阿里的罚款一举把纪录提高了3倍。但阿里并不是被罚得最狠的,之所以金额高,是因为它体量大,分母大,要论分子,上述美日欧企业都更高。反垄断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1%以上10%以下的罚款。司法实践中,没收违法所得很难操作,一般是罚款。高通是按2013年度中国市场销售额的8%计罚,三菱电机等日企的计罚标准是上年销售额的8%、6%、4%不等,利乐是按2011年中国市场销售额的7%计罚。阿里的计罚标准是其2019年中国境内销售额的4%,其实比较温柔,奈何它销售额高达4557亿元。阿里2020财年(2019年4月1日-2020年3月31日)总收入5097亿元,净利润1493亿元。182亿元罚款,罚掉了差不多八分之一的净利润。但是相较欧美“同行”,182亿元(约27.79亿美元)就逊色很多。2017年-2019年,欧盟反垄断委员会向谷歌开出82.5亿欧元(约98亿美元)罚单,2019年,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向脸书开出50亿美元罚单。2020年12月24日,国家市场总局立案调查阿里集团涉嫌垄断,2021年4月6日,市场总局向阿里集团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历时103天。即便在国内,反垄断案做出处罚决定通常也耗时良久。高通案,2013年11月立案调查,2015年2月下达处罚书,历时15个月;三菱电机案,2011年底开始调查,2014年8月结案,历时2年零9个月;利乐案更是耗时4年,从2012年绵延至2016年。根据中国《行政处罚法》,当事人如对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相关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市场总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披露,阿里在收到处罚告知书后立即认罚,放弃了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4月10日上午11时,在市场总局处罚决定公布两小时后,阿里官方微博发布公开信,称对处罚“诚恳接受,坚决服从”,称对政府的监管与服务,对 社会 各界的批评与支持,“心怀感恩,心存敬畏”。不止阿里,本文列举的反垄断案,当事方在接到处罚结果后均放弃了上诉,但态度诚恳度反思深刻度,以阿里为最。即使申辩上诉,也得先交罚款。《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欧美的反垄断案更是旷日持久,因为其处罚程序与中国不同。中国是行政机构可自主处罚,欧美是行政机构履行调查职能,结案后向法院起诉违法当事方,并向法院建议处罚方案,法院做出判决后,处罚方可执行。这期间会反复拉锯,并在不同法院之间上诉,很多案子最终以和解告终,被诉方缴纳和解金(变相罚金)结案。但也有天价罚金和世纪大判决,最著名的莫过于历经8年官司之后,美国司法部赢得对AT&T的反垄断诉讼,将其一分为八。通读市场总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印象是:阿里案之所以结得这么快,是因为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因此容易认定。处罚书披露,2015年以来,阿里滥用垄断地位实施“二选一”行为,通过禁止平台内经营者在其他竞争性平台开店和参加其他竞争性平台促销活动等方式,限定平台内经营者只能与当事人进行交易,并以多种奖惩措施保障行为实施,违反了《反垄断法》第17条第1款第4项关于“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的规定,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处罚书以3000余字的篇幅,列举了阿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并称:以上事实有当事人相关人员调查询问笔录、内部钉钉群聊天记录、电子邮件、与部分平台内经营者签订的合作协议、各业务部门发展规划、工作总结、“双11”“618”招商规则、会议简报等文件、当事人自查报告以及竞争性平台和平台内经营者相关人员调查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在互联网行业,违反反垄断法第17条通常不加掩饰不假思索,二选一就是典型。你只能在我的平台上卖东西,你只能参加我的促销活动,你只能用我的软件,凡此种种,不一而足。若有不从,你就别在我的地盘上混,你不在我的地盘上混,你还能混得下去?在阿里看来,二选一完全合理,是正常市场行为。阿里市场公关委员会主席王帅2019年曾发微博称:平台为组织大促活动必须投入大量资源和成本,只能向最有诚意最积极参与大促活动的品牌商家倾斜,这是最朴素的商业规则。二选一在互联网行业,尤其是平台型企业中层出不穷。最早的二选一之争是2010年的3Q大战,腾讯要求其用户卸载360软件,否则无法登录QQ。电商繁荣后,成为二选一的重地。京东诉阿里二选一,阿里反唇相讥你难道没用过这招吗?微信vs支付宝、美团vs饿了么、顺丰vs菜鸟,案例不胜枚举。既然二选一这么多年了,大家都躬逢盛典不亦乐乎,为什么现在喊停?我同意《反垄断法》起草专家组成员、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时建中的看法: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平台企业已经由“孩童”进入到“青年”时期,平台企业的商业模式、交易结构初步定型,所实施的“二选一”“大数据杀熟”“自我优待”“扼杀式并购”等行为对竞争、创新和消费者权益的损害可以明确清晰地予以识别,在我国平台经济发展到现阶段,启动反垄断执法不仅必要而且可行。我们需要坚持创新、竞争和消费者利益三者并重,加强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执法,促进平台经济在规范中发展。十余年来,中国监管当局对互联网行业奉行“包容审慎的柔性监管”方针,创新发展优先,这一指导思想对中国互联网行业崛起功不可没。但企业天性逐利,没有外部约束,当年的屠龙少年自己就会变成恶龙。事实上,自2019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 健康 发展的指导意见》,监管风向就在转变。2020年11月3日,蚂蚁金服IPO突然被叫停,标志着监管思路彻底转向。一周后,市场监管总局公布《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12月11日,政治局会议首提“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此间,国家市场总局对几年前阿里、腾讯、顺丰涉及的三宗并购案做出行政处罚,因其未依法申报。市场总局称:互联网行业不是反垄断的法外之地。《反垄断法》规制了四种垄断形式: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行政垄断。“二选一”属于第二种,但市场上的垄断行为远远不止“二选一”。今天这张182亿元的罚单是最后一只靴子落地,还是第一只靴子落地?让我们拭目以待。

阿里巴巴被罚182.28亿元原因
阿里巴巴被巨额罚款的主要原因是长期以来实施垄断行为。 根据官方披露信息显示,阿里巴巴自2015年以来,因占有庞大的市场空间,借助平台海量数据、规则以及技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禁止了平台内商户在其他平台开店,实施了二选一的行为,阻碍了平台经济创新发展,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违反了《反垄断法》相关条例,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其实施了行政处罚,处以其上年度销售收入4%的罚款,合计182.28亿元。具体处罚理由如下:(一)排除、限制了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竞争。阿里巴巴限定平台内经营者只能与其进行交易,不能进驻其他竞争性平台或者在其他竞争性平台开展促销活动,直接削弱了其他竞争性平台与阿里巴巴进行公平竞争的能力和相关市场竞争程度,不当提高了潜在竞争者的市场进入壁垒,破坏了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二)损害了平台内经营者的利益。阿里巴巴有关行为直接限制了平台内经营者的经营自主权,削弱了商品的品牌内竞争,损害了平台内经营者利益。其一是损害了平台内经营者的经营自主权。其二是不当减损平台内经营者合法利益。其三是削弱了品牌内竞争程度。(三)阻碍资源优化配置,限制了平台经济创新发展。阿里巴巴有关行为妨碍了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的资源优化配置,抑制了市场主体活力,限制了平台经济创新发展。其一是阻碍了要素自由流动,降低资源配置效率。其二是限制了平台内经营者多样化差异化创新经营。其三是抑制了市场主体活力,影响平台经济创新发展。 (四)损害了消费者利益。阿里巴巴有关行为限制了消费者自由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损害了消费者利益。其一是限制了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其二是限制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其三是从长远看会对社会总体福利水平带来潜在损害。

到底是什么《处罚决定书》,罚了阿里182亿?
1、4月1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宣布,对阿里巴巴“二选一”的垄断行为,实施182.28亿的罚款。2、阿里回复:我们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此处罚,我们诚恳接受,坚决服从。我们将强化依法经营,进一步加强合规体系建设,立足创新发展,更好履行 社会 责任。3、诚恳接受,坚决服从。阿里认了。诚恳接受的是“罚款理由”,坚决服从的是“罚款金额”。4、但是,阿里为什么认?5、因为国家监管总局的处罚决定书,逻辑清晰,有理有据。我罚你,罚的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妨碍竞争”。6、“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妨碍竞争。所以我罚你。”这短短的结论里,至少有五点非常关键。我们梳理一下处罚决定书,供大家用科学姿势吃瓜。吃瓜吃瓤。7、第一,市场。如何定义“市场”的范围,非常关键。8、为什么?举个例子。9、谷歌也曾被控告利用市场垄断地位妨碍竞争。但是谷歌争辩说,是吗?没有吧?你讲讲看,你是怎么定义市场的?虽然我搜索引擎有很大的市场份额,但我们的收入是广告啊,我们其实是在广告业。在广告业,不仅有搜索引擎广告,还有电视广告,杂志广告,LED大屏幕广告……我在这么大的广告业市场,怎么是垄断呢?我没有。最后,谷歌没有被判利用市场垄断优势妨碍竞争。10、阿里也说,我没有。我是在B2C的市场。简单来说,就是天猫。除了天猫,B2C领域还有京东和其他品牌啊。我份额不大的。11、但市场监管总局说:不。B2C和C2C的市场,应该加在一起看。天猫和淘宝,应该加在一起看。因为性质接近,是有关联性的,这一块,都叫“网络零售市场”。而线下零售市场,和全球化市场,不讨论。因为不具有紧密替代关系。12、所以,关于“市场”,至少有四个范围:B2C市场、B2C+C2C的网络零售市场、更大的线下零售市场,和更加大的全球化市场。13、阿里选的,是第一个。市场监管总局选的,是第二个。我们讨论的,是网络零售市场。14、第二,支配地位。那么,在网络零售市场里,我就是“支配地位”吗?没有吧?15、市场监管总局说:有。在处罚决定书中,我列举了很多指标和数据。其中有两个,非常重要。我指给你看。16、你的平台服务收入,在中国境内10家主要网络零售平台合计服务收入中,从2015-2019年,分别占86.07%、75.77%、78.51%、75.44%、71.17%。你的平台商品交易额,在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商品交易总额中,从2015-2019年,分别占76.21%、69.96%、63.58%、61.70%、61.83%。17、你的市场份额,超过50%,就是“支配地位”。18、第三,滥用。我在市场里有支配地位,但是,我就有滥用吗?19、市场监管总局说:有。你对平台内商家提出“二选一”。禁止平台商家在其他竞争性平台开店或参加促销活动。还利用其他方法,采取多种奖惩措施,保障“二选一”的执行。20、这就相当于,街上一共有10家店,9家是你开的。如果选了别人的1,就要放弃你的9,代价太大了。而且,你还通过各种方法,要求别人只能选你的9。这种选择,看似“有得选”,实际“没得选”。消灭选择的选择,毫无意义。21、这,就是“滥用”。22、第四,妨碍竞争。因为你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造成的结果,就是妨碍竞争。23、妨碍了市场经营者之间的公平竞争。也提高了进入门槛,妨碍潜在的竞争。24、第五,所以,我要罚你。25、罚多少?182.28亿元。26、4557.12亿元(阿里2019年中国境内销售额) x 4%(罚款轻重程度) = 182.28亿(罚金)。27、因此,我罚你的原因,是“有理”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妨碍竞争);我罚你的金额,是“有据”的(年收入的4%)。28、现在,这份处罚决定书,你看懂了吗?如果是你,你会认吗?29、阿里回复:诚恳接受,坚决服从。阿里认了。30、阿里认了,其他互联网巨头,该睡不着觉了。31、因为什么是市场?什么是支配地位?什么是滥用?什么是妨碍竞争?有些事儿,你说了不算。32、谁说了算?看得出来,市场监管总局做了深入的思考,仔细研究。这份处罚书,是给阿里看的,也是写给每一个要当巨头的公司看的。

看完这个万字处罚书,我整明白了阿里被罚182亿的原因
大家所关注的阿里巴巴反垄断案,在经过了 4 个多月的调查之后,终于尘埃落定了。就在 2021 年 4 月 10 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阿里巴巴集团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 182.28 亿元。这个罚款金额是按照《 反垄断法 》中所规定的根据销售额的 1-10 % 进行罚款所制定的。2019 年度阿里巴巴的中国境内销售额是 4557.12 亿元,其 4% 也就是 182.28 亿元。金额上,这次是中国有史以来最高的行政处罚金额,在世界上也是第三高,仅次于欧盟对于谷歌 的两次罚款。但是绝对金额很多,相对金额却没多少,尤其是对于阿里巴巴来说。2020 年,阿里巴巴的现金结余有 3000 多亿元,180 亿的罚款,看起来是天价,但对于阿里巴巴来说也就是个毛毛雨啦。不过,在这个处罚决定公布的同时,市场监管总局也在官网上公布了一个非常详细的处罚决定书。出于好奇,我把这个一万多字的处罚决定书从头到尾看了一遍。看完之后,我对咱们市场监管总局的工作人员的分析能力,调查能力由衷的佩服。在处罚决定书中,因为阿里巴巴注册地是开曼群岛,市场监管总局的相关人员首先用了很长的篇幅来证明阿里巴巴是中国企业,而且还是网上购物平台。然后,重点来了。《 反垄断法 》针对的是在相关市场具有支配地位的企业,所以,市场监管总局必须要做的就是证明阿里巴巴具有支配地位。而阿里巴巴也知道这一点最关键,它提出了市场份额数据不统一,行业准入门槛不高,单一平台依赖不高等等理由,来说明自己其实并没有支配地位。在阿里巴巴看来可能确实是这样,毕竟网购平台那么多,你怎么就说我阿里份额高呢?而且一个拼多多靠着微信链接就让淘宝疲于应对,京东又发展的挺好,可能在它们看来确实准入门槛不高吧。。。这么多品牌都在各个平台也开店,又怎么能说我都依赖我淘宝呢?但是,市场监管总局的人也不是傻子,直接拿出来了一大组数据来证明阿里巴巴的支配地位。首先是收入上,阿里巴巴从 2015 年 - 2019 年,每一年的收入都在全国 10 个网购平台合计的 70% 以上,而且从交易额上,虽然在逐年递减,但是也都在 60% 以上。接着,市场监管总局提出了两个指数,一个是赫芬达尔—赫希曼指数,还有一个是 CR4 指数。这两个指数简单来说就是来判断市场是否是寡头垄断的指数,第一个赫芬达尔—赫希曼指数,1 的话是完全垄断,越接近 1,这个市场就越集中在单一企业。具体的算法就是讲市场占有率平方,然后对平方进行加总。这是计算公式在实际计算的时候,一般会把这个指数乘以 10000,方便计算,而电商平台这个指数一直都在 5000 以上,在 2015 年之前,甚至达到了 7400。可以说,是几乎完全被阿里巴巴垄断。另外一个 CR4 指数也类似,越接近 100,市场就越集中。这几年,网购平台都是 90 多。市场监管总局用这两个指数证明了阿里巴巴所在的网购平台市场确实是高度集中,然后又说明了阿里巴巴无论在技术上,还是在地位上都有支配地位,实力雄厚。说实话,我看到这里的时候,还觉得挺好笑的。第一次看到阿里巴巴说 “ 我不行,我没支配地位,我没有 ”。政府官员反而对阿里巴巴一顿狂吹 “ 你可以,你有支配地位,你行。”总有一种很荒谬的感觉。。。接下来,就是 “ 阿里巴巴实施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事实和依据 ” 了。这一部分主要讲的就是大家所关心的 “ 二选一 ” 事件了。市场监管总局根据 4 个多月的调查取证,证明了阿里巴巴确实存在 “ 二选一 ” 的问题。首先,阿里巴巴会书面和口头协议上禁止大品牌在多个电商平台开店。不仅如此,对于那些已经在多个平台开店的企业,如果选择淘宝,阿里巴巴还会不让他们参加相关的促销活动。而且,如果你真的不听劝,头铁的参加平台的活动。阿里巴巴还会用各种手段来惩罚,从初级的减少活动资源,取消资格,到暗地里搜索降权,终止合作,应有尽有。说起来,京东在 2015 年双十一之前,就实名举报过淘宝,说他们强制让品牌方二选一;后来,拼多多崛起之后,在 2018 年之后,又出现过类似的事情。可以说,二选一这件事情已经成为了阿里巴巴的 “ 杀手锏 ”。不过,这玩意成为杀手锏的原因,本质上还是因为阿里已经开始慌了。。。我们从上面的数据也能看到,阿里的市场地位从 2015 年的绝对垄断已经开始逐年下滑了。一开始是防着京东,搞得东哥头疼的很,结果东哥还没防住,又来了个黄峥。拼多多起来之后,阿里巴巴原来那套打法已经跟不上趟了,拼多多在这左砍一刀,右砍一刀的,砍的阿里只能用 “ 二选一 ” 来当杀手锏。只是,现在,这个 “ 杀手锏 ” 终于给阿里巴巴招来了监管的处罚,以后恐怕也没有机会用了。在处罚决定的最后,监管部门还分析了一波阿里巴巴的垄断地位对市场环境有什么坏处,对消费者有什么坏处。总的来说就是垄断企业,搅乱市场,损害公平竞争,损害品牌自主权,损害消费者交易权。但是我觉得吧,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一条其实应该是抑制了市场主体活力,影响平台经济创新发展。这一条才是最致命的。要知道这些互联网企业早期都是带着创新来的,结果垄断之后,不想着创新,天天想着怎么守着自己的护城河,利用自己的流量来垄断市场。之前,它们甚至把手伸到了买菜上面,这些大公司用自己的垄断地位来抢地盘,砸优惠,本来应该靠技术抢市场,结果全想着靠垄断地位,用资本和流量去抢市场份额。在阿里巴巴这个处罚决定出来之后,我看到很多的人都在说 “ 谁是下一个。”比如说,这两天大家都很关心腾讯会不会被处罚。同样是拿着全国绝对市场的地位的 IM( 即时通讯 ),同样在软件中存在封禁其他平台链接的情况,看起来就非常的适合呀。但是,只是占据市场地位并不意味就要处罚,还是要看具体有没有利用垄断地位去支配市场。而如果说以后阿里的这次处罚会被作为行业标准,那么根据报告里的市场地位,腾讯现在的微信,这种禁止部分外站链接的行为可能也会被处罚。诶,这么看滴滴靠网约车,用大数据杀熟,搞价格歧视;饿了么,美团根据算法来弄收取不同的外卖费用。。。这不都有可能被罚吗?还有这好事?最后,我想说说,反垄断会改变什么?它改变最大的就是让我们意识到: “ 大企业这么做是错的。”以前在淘宝 “ 二选一 ” 的时候,我见过有人说 “ 这不一直这样吗?”微博发个淘宝的链接,都要在评论区的时候;微信聊个天都要把视频下载下来再发的时候。。。我也见过有人说 “ 一个地方就遵守一个地方的规则,这不一向如此吗?”一向如此,难道就对吗?时代在发展,也一直在变化,逐渐我们会意识到,大企业也必须意识到:这么做,是错的。2015 年,面对工商总局发出的指责淘宝假货多的白皮书时候,阿里巴巴的蔡崇信说。“ 我们认为,这份报告是有瑕疵的。”2020 年,面对市场监管总局的处罚通知书的时候,阿里巴巴说:“ 对此处罚,我们诚恳接受,坚决服从。”怎么着?大人,时代变了?

[ 标签:]
- 全部评论(0)

说点什么吧
相关文章
- 淘宝创业一对一孵化,合同保底年赚10万以上!
- 怎样经营服装店的技巧(服装店的营销策略和方法)
- 阿里巴巴被罚182.28亿元原因(阿里巴巴被罚182.28亿元是什么时候)
- 阿里巴巴被罚182.28亿元原因(阿里巴巴被罚182.28亿元 人民日报)
- 阿里巴巴被罚182.28亿元原因(阿里巴巴被罚182.28亿元 人民日报)
- 阿里巴巴被罚182.28亿元原因(阿里巴巴被罚182.28亿元是什么时候)
- 阿里巴巴被罚182.28亿元原因(阿里巴巴被罚182.28亿元原因政治试卷)
- 阿里巴巴被罚182.28亿元原因(阿里巴巴被罚182.28亿元原因是因为垄断吗)
- 阿里巴巴被罚182.28亿元原因(阿里巴巴集团被罚182.28亿元原因)
- 阿里巴巴被罚182.28亿元原因(阿里巴巴被罚182.28亿元原因依据反垄断法)
- 阿里巴巴被罚182.28亿元原因(阿里巴巴被罚182.28亿元说明了什么)
- 阿里巴巴被罚182.28亿元原因(阿里巴巴被罚182.28亿元说明了什么)
- 支付宝被罚款的原因(阿里巴巴被罚182.2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