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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首个《直播电子商务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号:集客魔方老单   作者:鱼摆小编   2020-08-20 14:07

“直播电商”正成为新常态下网络经济发展的新风向。有统计显示,2020年一季度,中国电商直播超过400万场,全年预计将到达万亿级的市场规模。但与此同时,直播现场却屡屡“翻车”,买到假货、刷单、质量没保证、售后没人管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层出不穷。

为了规范直播电商的服务,作为我国首个直播电商行业团体标准,《直播电子商务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近日已经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规范》将于7月正式发布。

对于热火朝天的直播电商来说,此次征求意见的《直播电子商务服务规范》,无论对平台、主播,还是对商家、消费,均提出了相应的标准。

比如,平台应制定商家、主播的退出机制;对直播间进行监控,及时清理违规内容,处理违规主播;加强对直播中商家、主播承诺的管理,分清兑现义务承担主体等。

对于入驻平台的商家,建议依法履行电子商务经营者的义务与责任,亮证亮标经营,遵守法律规范和平台入驻规则、保障直播商品质量、规范宣传行为,依法履行消费者保障义务。

对于主播而言,直播平台应当要求主播提交身份、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建立登记档案;所有主播必须实名认证,直播账户名、头像、封面图须规范。

主播进行直播卖货,还需要符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管要求,通过主播基础能力测试。同时,规范征求意见稿还列举了主播“负面行为”清单,如发布违法、不良信息,发布禁限售、假冒伪劣商品,发布不实信息,侵犯他人隐私、肖像、名誉等合法权益,引导用户进行线下交易。

维权难,一直是“直播带货”过程中困扰消费者的问题这一。为此,规范征求意见稿强调了平台责任。

平台应监控可能危及交易安全的商家或者主播行为,并对恶意商家、主播追责,保障消费者合理的退换货和退款等诉求;应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制度,公示信用评价规则,为消费者提供对商家或主播服务进行评价的便捷途径;应建立畅通的用户举报投诉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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