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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发布: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监管试点

  公众号:老高电商圈子   作者:无圈子不电商   2020-08-08 11:16

危机里潜藏着巨大的新机,这个常识在2020年不断被验证。疫情前期,国内一批电商企业逆风翻盘实现了爆发式增长,后疫情时期,粉墨登场的可能就是跨境电商了。

为什么接下来可能是跨境电商登台唱戏的时候?因为一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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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号公告是什么?

6月12日,海关总署发布了《关于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的公告》,增设了“9710、9810”两个海关监管方式代码,让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有了自己的专属监管代码。

新增列的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710,全称叫做“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直接出口”,也就是大家常说的“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适用于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的货物。

而新增列的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810,全称叫做“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海外仓”,也就是“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适用于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的货物。

这则海关总署发布的第75号公告将会在7月1日正式施行,先在北京海关、天津海关、南京海关、杭州海关、宁波海关、厦门海关、郑州海关、广州海关、深圳海关、黄埔海关10座城市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再根据试点情况及时在全国海关复制推广。

一直以来,跨境电商B2B出口都缺少专属的通关监管方式,出口常常借助一般的贸易、邮快件渠道报关,这造成了跨境电商贸易统计不准确,没有产业政策扶持的局面。

对于广大跨境电商出口企业来说,这是一个大好消息。它简化了跨境电商B2B出口申报流程,让通关更加便利,也为商务、财政、税务、外汇等部门后期配套支持措施的出台铺好前路,到时企业不仅能享受到地方政府的跨境电商资金奖励和税费减免等政策,还能享受到国家财税汇方面的优惠政策。

02

政策加码,助推行业

《公告》发布新的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模式,推出的措施都比较有针对性,主要采用企业一次登记、一点对接、简化申报、便利通关、优先查验、退货底账管理等。

比如对跨境电商出口货物优先查验,保障快速通关;跨境企业通关全程无纸化,海关通关系统实时验放;考虑跨境电商小微出口企业单票价值低、单量大等实际问题,为小微出口企业提供更加便捷的选择,便利小微企业通关;根据跨境电商通关和物流模式多元化的实际,明确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适用全国通关一体化,即可采用“跨境电商”模式进行转关。

这次新的监管模式还顺应跨境电商企业批量出口的需求,解决了企业出口前单独包装必须并贴好面单的问题,为企业减小了出口前操作和物流成本。

除了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也是《公告》扶持的对象。其实,从2015年开始,国家层面基本上每一年都会出台政策鼓励企业海外仓建设,部门涉及到商务部、国家邮政局、海关总署等,内容也基本一致,就是大力支持海外仓的建设。

疫情影响了全球的直邮类业务,但海外仓的业务量却在持续增长。速卖通在春季期间海外仓履约的GMV提升了40%-50%,海外仓的本地化运营优势再次凸显,这次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也有了自己的监管代码,估计疫情结束后海外仓建设会迎来发展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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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未来可期

近几年,很多国内电商人想要抢占海外市场,快的人已经收割到了跨境电商的第一波的红利,慢的人还处在观望的状态。但是没有想到疫情来了,全世界的贸易都被暂停了。其实和国内一样,所有的危机里都孕育着新的机会,老高跨境电商俱乐部就有一些会员疫情期间的销售额翻了10倍。

与传统外贸的疲软不同,跨境电商正成为稳外贸的重要力量。海关总署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跨境电商等外贸新兴业态保持了较快增长,其中通过海关跨境电商管理平台进出口增长了34.7%,市场采购方式出口增长了50.9%。

而各地发布的外贸数据中,也可以看出跨境电商出口的逆势增长。湖南省在前5个月的跨境电商出口货值有4.03亿元,是去年同期的两倍,而天津海关则称前5月跨境电商出口单量达到了75.46万单,超过了2019年全年的总量。

古时打仗讲究“兵马未动,粮草先行”,海关总署这次出台的第75号公告,可以认为是为跨境电商企业出海远征保驾护航。纵观过往的商业发展,政策一直都是最好的信号,因为政策扶持的市场肯定是蓝海。

老高也曾经在直播时提过,跨境电商的真正红利远未到来,就像当年的淘宝一样,第二波红利的大量释放会是未来的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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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签:跨境电商B2B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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