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网上看到了这个新闻,个人认为这样的规定出台,对教师过于严苛,多少是存在点权力任性的。
感谢诗人@为你写诗醉红颜
在我的微信朋友圈中,但凡老是发微商广告、萌宝拉票信息的朋友或者同行,我对其微信朋友圈都是这样设置的——
福建晋江教育局的这个文件是有一定的法规依据
违反国家规定,从事、参与营利性活动,或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给予相应处分。教师属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适用此条例。之所以说是“有一定的法规依据”,是因为该条规定有一个前置条件——“违反国家规定”。也就是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从事、参与营利性活动,或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行为,有些是违反国家规定的,有些可能没有违反国家规定。前者必须禁止,后者却不一定。比如,公路局(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个人开办一家路桥建设公司,肯定是不允许的。但报社主编在别家刊物写专栏或个人运营微信公众号,并不违规。那么,教师做微商,国家有没有明确规定呢?目前查不到这方面的文件。不像《公务员法》一样,明文禁止公务员经商,《教师法》中也找不到这样的条款。对于教师做微商这类游走于法律法规模糊地带的行为,福建晋江教育局出台文件进行规范,有一定的合理性。有人认为,只要不向家长推销商品,教师做微商有何不可?其实不然,一切法律法规的设计,都是以“人性本恶”为前提的。教师有没有向家长推销商品,很难查证,只能做一刀切的规定。而且不可否认,很多教师、特别是班主任,都加了不少家长的个人微信,做微商的话,在朋友圈发轰炸广告信息是必不可少的动作,虽然没有直接向家长推销商品,但家长仍然被动接受到了这些信息,出于担心得罪老师或讨好老师的考虑,家长很有可能会购买老师销售的产品。本质上,老师这样做,就是在利用职务身份营利。除了做微商,还有在校外辅导机构兼职、在学校周边开书店、办私人托管班、早餐店、网吧等,都是应该被禁止的。因为这类经营项目,或多或少都会利用到教师的职务影响力,属于违规行为。教师可以做哪些兼职,不能做哪些兼职,只需要一条判断原则——是否有机会利用教师的职务身份营利。至于可以做的安全路子,我所能想到的,只有两个:体力强的话,去工地上搬砖;脑力强的话,在网络上码字。您还有别的好建议吗?
教育部门都这样无智慧和眼光看待问题,而一味听之任之社会对教师的无章无法地进行无理取闹要求,且为自己一时的权利欲望而参与迎合群众的违规要求。
近年来,微商门槛低人人可兼职,不分行业不分性别不分年龄,打开朋友圈各种各样的产品琳琅满目,其中有乏有老师和公务员等公职人员。但是从今天起晋江教育局禁止教师从事微商的规定,又将教师可不可以兼职一事推上风口浪尖。社会各界就到底教师能不能在工作时间之外从事兼职一事展开了大讨论。今天小徐老师也说说自己的看法:
谢谢诗人/百万哥的邀请
晋江市教育局另一名工作人员称,文件打击的,主要是部分教师“利用工作的影响力”,向学生或者家长推销产品,导致“买还是不买都很被动”。对于涉事教师这样的行为,家长应做好证据留存,同时积极与教育主管部门联系。如果文件是从利用工作的影响力,向学生或者家长推销产品这一角度来禁止教师从事微商的话,书生是比较认同的;因为这和禁止教师有偿补课的的原因其实是一样的,就是避免教师利用手中这小小的权力来谋自己的私利;而文件中的严重影响到正常教育教学工作之说,书生认为这一说法是没有道理的;因为如果说从事微商而占用了时间,会影响教学的话;其实看小说、玩游戏同样会占用时间、耗费人的精力,特别是玩游戏完全可能通宵不睡觉,是不是更应该下文件禁止呢?而如此的没有营利的却又耗费精力的行为,又如何能发个文件就禁止的了呢?而题主的什么职业不适合兼职之问,书生觉得,如果认真起来的话,任何职业都不适合兼职因为,如果只要我们把某兼职的工作,真的当一份工作来做的话,虽然从时间上看,可能互不干扰,例如有的工作是下班后才去做的,但事实上,在大脑中却是无法真正做到分离的,我们做不到8小时之内不去想8小时之外的事!其实就算是做志愿者工作,就算是只是周末才去做,如果是一个真正想要做好的人,特别是还需要组织其他人一起做的人,就肯定会随时想着如何做好志愿者这件事情,工作的时候就完全可能走神到兼职的事情上去。俗话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如果是真正把兼职当一回事的话,肯定会或多或少地影响到正式的工作,除非能做到在处理正式工作的时候,完全不去想兼职工作的事,但这可能吗?一心不能二用,试试吃饭的时候想着要说话(不是要真的说话),看看会不会吃到气管里去!如果书生招聘员工,绝对不愿意招聘那些下班后还有另外一份工作的人,更不愿意招聘在网络还从事挣钱的人!就说这些吧。
从网上看到了这个新闻,个人认为这样的规定出台,对教师过于严苛,多少是存在点权力任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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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晋江教育局的这个文件是有一定的法规依据
教育部门都这样无智慧和眼光看待问题,而一味听之任之社会对教师的无章无法地进行无理取闹要求,且为自己一时的权利欲望而参与迎合群众的违规要求。
近年来,微商门槛低人人可兼职,不分行业不分性别不分年龄,打开朋友圈各种各样的产品琳琅满目,其中有乏有老师和公务员等公职人员。但是从今天起晋江教育局禁止教师从事微商的规定,又将教师可不可以兼职一事推上风口浪尖。社会各界就到底教师能不能在工作时间之外从事兼职一事展开了大讨论。今天小徐老师也说说自己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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