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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猫分享购——功能开通及接入-会员关系分佣

  作者:鱼摆摆   2020-03-07 10:01

(1)开通权限

会员关系分佣,需要商家对接线上线下会员全打通;有火凤凰商品的商家只能使用淘宝客CPS分佣;对于报名双11报名导购大作战并通过的商家,小二开通”会员关系分佣“白名单;

注:若已经使用过会员关系分佣的商家,由于在开启双11活动时需要升级功能,开通白名单时老的会员关系分佣规则会立即停止,需要按照以下步骤重新设置分佣规则;

(2)设置分佣

概述:与导购绑定关系的会员,在品牌产生的所有成交,该导购可以获得分佣;商家要求:商家进行线上线下会员全打通结算逻辑:根据商家在新零售工作台设置的佣金,导购工作台展示预估佣金和订单明细,品牌内部自行进行资金结算;设置要求:商家登录新零售工作台-企业管理-导购分佣(新会员)-分佣规则设置,点击签署活动协议,设置分佣归属,分佣商品和金额,参与分佣导购范围;

设置会员关系分佣归属

设置分佣商品和金额

设置参与分佣导购范围

设置完毕,点击提交并上线规则,此时会对选中的门店的导购发送邀请短信

若出现如下错误提示,说明第三项设置选择参与分佣的导购范围时,选择的门店不是都在当前旗舰店下的门店,需要返回进行修改,再上线

上线成功,可以查看分佣结果,修改规则或者删除规则;并且可以查看导购绑定列表,产品分佣商品和金额;

订单状态:

-付款:消费者已下单并且付款,付款后约10分钟更新;

-确认收货:消费者点击确认收货,T+1天更新;

-已关闭:消费者已退款,T+1天更新;

注意:

1、短信任务提交逻辑

①新建:商家新建规则都会触发,包括删除后再新建;

②修改:商家修改规则的时候,修改商品不会提交短信任务;修改门店的时候会比较门店范围,如果门店范围是一样的,也不会提交短信任务(风险:此时如果门店新增导购,但是选择的门店范围不变,也不会发短信,待优化,此种情况需要先选择不同的门店范围修改生效一次,再选择当前门店范围重新生效即可);

2、短信任务处理逻辑

-导购列表不展示某些导购的情况

①当前导购状态不正常(比如离职),或者无法获取手机号

②该导购收到过该企业下的其他seller的邀请短信(同一个企业下,一个导购仅能收到一个seller的绑定短信)

-短信不发的情况

①24小时内该手机号码发送过

②当前导购在当前seller下已绑定

③当前导购状态不正常(比如离职),或者无法获取手机号

④该导购已收到过该企业下的其他seller的短信

分佣规则:根据商家设置的分佣归属的导购,由“引导入会的导购”或者“当前的专属导购”获得该笔订单的佣金;有会员关系的分佣是一套独立的分佣规则不影响品牌在淘宝客等渠道进行的推广,也就是说一笔订单可能既是淘宝客推广订单,也是导购分佣订单;相比旧的会员关系分佣,默认消费者入会后,引导入会导购或者当前导购一直获得分佣;默认消费者完成支付后,导购即可获得佣金;特殊情况:预售商品:在定金支付时生成预售订单,导购获得定金的佣金,支付尾款后,导购获得尾款的佣金;退款:若订单退款,对应佣金会被扣除;

(3)短信通知导购

分佣规则设置完毕,确认生效后,系统将会发送短信通知开通分销功能的导购,邀请绑定其手机淘宝账号;导购手机淘宝账号必须绑定有效手机号和已实名认证的支付宝账号;若不完成此步骤,导购将无法参加双11”导购大作战“活动;

(4)测试链路

请配合进行入会链路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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