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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猫分享购——功能开通及接入-会员关系分佣
作者:鱼摆摆 2020-03-07 10:01(1)开通权限
会员关系分佣,需要商家对接线上线下会员全打通;有火凤凰商品的商家只能使用淘宝客CPS分佣;对于报名双11报名导购大作战并通过的商家,小二开通”会员关系分佣“白名单;
注:若已经使用过会员关系分佣的商家,由于在开启双11活动时需要升级功能,开通白名单时老的会员关系分佣规则会立即停止,需要按照以下步骤重新设置分佣规则;
(2)设置分佣
概述:与导购绑定关系的会员,在品牌产生的所有成交,该导购可以获得分佣;商家要求:商家进行线上线下会员全打通;结算逻辑:根据商家在新零售工作台设置的佣金,导购工作台展示预估佣金和订单明细,品牌内部自行进行资金结算;设置要求:商家登录新零售工作台-企业管理-导购分佣(新会员)-分佣规则设置,点击签署活动协议,设置分佣归属,分佣商品和金额,参与分佣导购范围;
设置会员关系分佣归属
设置分佣商品和金额
设置参与分佣导购范围
设置完毕,点击提交并上线规则,此时会对选中的门店的导购发送邀请短信
若出现如下错误提示,说明第三项设置选择参与分佣的导购范围时,选择的门店不是都在当前旗舰店下的门店,需要返回进行修改,再上线
上线成功,可以查看分佣结果,修改规则或者删除规则;并且可以查看导购绑定列表,产品分佣商品和金额;
订单状态:
-付款:消费者已下单并且付款,付款后约10分钟更新;
-确认收货:消费者点击确认收货,T+1天更新;
-已关闭:消费者已退款,T+1天更新;
注意:
1、短信任务提交逻辑
①新建:商家新建规则都会触发,包括删除后再新建;
②修改:商家修改规则的时候,修改商品不会提交短信任务;修改门店的时候会比较门店范围,如果门店范围是一样的,也不会提交短信任务(风险:此时如果门店新增导购,但是选择的门店范围不变,也不会发短信,待优化,此种情况需要先选择不同的门店范围修改生效一次,再选择当前门店范围重新生效即可);
2、短信任务处理逻辑
-导购列表不展示某些导购的情况
①当前导购状态不正常(比如离职),或者无法获取手机号
②该导购收到过该企业下的其他seller的邀请短信(同一个企业下,一个导购仅能收到一个seller的绑定短信)
-短信不发的情况
①24小时内该手机号码发送过
②当前导购在当前seller下已绑定
③当前导购状态不正常(比如离职),或者无法获取手机号
④该导购已收到过该企业下的其他seller的短信
分佣规则:根据商家设置的分佣归属的导购,由“引导入会的导购”或者“当前的专属导购”获得该笔订单的佣金;有会员关系的分佣是一套独立的分佣规则,不影响品牌在淘宝客等渠道进行的推广,也就是说一笔订单可能既是淘宝客推广订单,也是导购分佣订单;相比旧的会员关系分佣,默认消费者入会后,引导入会导购或者当前导购一直获得分佣;默认消费者完成支付后,导购即可获得佣金;特殊情况:预售商品:在定金支付时生成预售订单,导购获得定金的佣金,支付尾款后,导购获得尾款的佣金;退款:若订单退款,对应佣金会被扣除;
(3)短信通知导购
分佣规则设置完毕,确认生效后,系统将会发送短信通知开通分销功能的导购,邀请绑定其手机淘宝账号;导购手机淘宝账号必须绑定有效手机号和已实名认证的支付宝账号;若不完成此步骤,导购将无法参加双11”导购大作战“活动;
(4)测试链路
请配合进行入会链路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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