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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诤信商标障碍化解驳回复审

申请注册的商标经商标局审查驳回后,申请人不服,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价格2700-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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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版本: 商标驳回复审一标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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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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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对“当歌”商标,该商标于2016年5月10日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商标局经审认为,该商标与在先第4560564号引证商标构成近似,驳回了第1990030号“当歌”商标注册申请。商标所有人不服,向商评委申请驳回复审。同时,对在先引证商标提出撤销三年不使用申请。在驳回复审期间,在先引证商标因连续三年不使用被商标局撤销。商评委经审理决定对第1990030号“当歌”商标初步审定。经过公告后,第1990030号“当歌”商标获准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