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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店主代购三年逃税300万,换来10年徒刑、550万罚金

  作者:方先生   2018-11-07 12:09
文 | 金斌

编辑 | 屠雁飞

“各位亲,请原谅我的不辞而别。我现在在广州女子监狱,因为这个店铺做进口代购被判刑十年,并处罚金550万元如果任务未尽的退款之类事宜。请联系我老公电话********,他会全部负责的,往后余生,祝福陪伴。”

两天前,小编在“TSHOW”进口服饰的店铺首页里,发现一段特别的留言。一家做了12年的两皇冠淘宝店铺,在转战代购3年之后,店主因走私逃税被判入狱。
随后,一封淘宝店主的亲笔道歉信在网上流出,顿时引发了诸多争议。消息在朋友圈、微博持续发酵。今天,登上了微博的热搜。

根据网上的消息,“TSHOW进口女装店”走私一案,法院的刑事判决书在8月31日就已经下来了。

从判决书上可以看到,这位淘宝店主通过快递邮寄,雇请“水客”偷带及自行携带等方式,共走私了价值1000多万元的服饰,逃了300多万元的税。

被捕

2017年3月20日,游燕像往常一样从香港回来。这条路,在过去的3年中,她每个月都会来回好几次,但是这一次,她被珠海九州港海关控制住了。

当天晚上,海关缉私人员对她在珠海的办公室、公寓,以及部分员工的家,进行了搜查。

“我在广州上班,那天下午六点多给她打电话的时候已经打不通了,到八点多那边来了电话,跟我说了这个事。”游燕的老公万健回忆。

当天晚上,游燕经营的淘宝店所涉及的电脑、手机以及仓库中的所有货物,被悉数查封。

“当时全家人都懵了,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万健说。

那个时候,他已经没法和老婆取得联系,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在第二天下架了店铺上的所有宝贝,“东西肯定没法卖了,万一还有人拍下东西,后面还要退款,会比较麻烦。”

之后一年半的案件审理过程中,夫妻俩一共见了3次面。前两次都是在开庭时见的面。

“今年的9月19日,她从珠海第一看守所转到广州市女子监狱,我在国庆节收到这个通知,通知我去见她。那天我多嘴了一句,问她淘宝店怎么办,因为后台有老顾客都在问,怎么这么长时间不上新了,想订的货怎么都看不到了。”

那一次,因为带着儿子,全家人情绪彻底奔溃了。
12年老店

游燕的创业路,和早年的许多淘宝女性卖家如出一辙。

早早地结了婚,生了孩子,2006年,辞掉通讯公司工作的游燕在家全职带娃。在老公眼里,她是一个很单纯的女孩,因为父母都是湘潭大学的教师,从幼儿园到大学,游燕的生活便一直围绕着大学在转。

万健当时在珠海卖化妆品,手上有几个实体店,生意还算不错。

因为父亲去世得早,母亲看不得总是在家闲着的女儿,“总是说她不赚钱,还老买衣服,我岳母对女儿意见很大。”

“有一天,她跟我说,要不开个淘宝店吧,买回来的衣服都是自己选的,卖不出去还能自己穿,也不会亏。”万健回忆道。

那一年的3月,游燕的淘宝店开了起来,很很多一个人创业的店铺一样,进货、拍图、装修、运营、客服、打包、发货全都是她一个人做,每周都会去广州、中山等地选款进货。店铺经营好的时候,一个月的营业额有一两万,日常下来,几千块营业额是常态,“算是挣一点工资,家里又是仓库又是摄影棚,当时量也不大,随她弄,也无所谓。”

但是到了2013年,服装生意开始不景气。这时,有同行给游燕提了一个建议:去香港“批发”一点进口的服饰来卖,会很抢手。

因为离口岸近,来去便利,这个建议很快就被游燕采纳。

“一开始是拿现货,从香港那边随身带一点回来,就像现在很多人干的‘人肉带货’,生意确实是好了一点,但是慢慢的感觉还是不行。”万健说,能拿到的现货都是当季被人挑完之后剩下,跟不上其他人上新的节奏,于是,游燕的店铺开始走订货的渠道,“冬天定夏天的,夏天就定冬天的。”

店铺经营逐渐有了的改观,游燕被捕时,她的淘宝店已经做到了两皇冠,同时积累了两万多的粉丝。

崩溃

在看守所待了545个日夜。判决下来,对于游燕的老公万先生而言,既是一种解脱,也是一个沉重的打击。

2016年底,为了扩大业务,家里的那套房子已经抵押出去,获得的98万贷款分三年还,“一个月要还三万五千多,但是到今年上半年,剩下的60多万贷款,家里已经还不动了。”

 万健说,其中一家贷款方上个月已经把他们告上法庭。

“车也卖了,首饰也卖了,值钱的东西都卖了,判决下来之后,房子就能够卖了,现在挂在网上,还没卖出去。”

经济上的打击对这个家庭而言还不是最严重的,因为走私犯罪对家人带去的影响才是最大的。

被捕的消息传来时,游燕的儿子还在读高二,家人本来打算把这个消息瞒住,“儿子平时住校,周末才回家,当时就跟他说,妈妈去出差了,但是瞒了一个多月,最后瞒不住了”,那一年儿子的成绩一落千丈,“今年高三第一学期有点努力,成绩又上升了一点。”

而游燕的母亲,因为承受不住巨大的打击,从今年春节开始,就一直躺在床上起不来了。
11月2日,万健在淘宝店首页贴出了游燕的亲笔信,“她想跟老顾客打个招呼,告诉他们是什么原因,把情况跟大家说一下,处理一些店铺的遗留问题,同时也是告诫同行,不要再去触犯法律。”

当天,就有不少粉丝拍下了那封标价229元的道歉信,还有许多跟了多年的粉丝,在微信上发去红包,鼓励店主要坚持下去。“一个跟了至少十年以上的老顾客,转了一千过来。”

“她在里面很怕,没经历过这种事情,但我会把这些客人的话带给她的。”

解读

10年有期徒刑,550万罚金的判决究竟重不重?

《电子商务法》已经于今年的8月31日正式通过,将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

这个时间节点上,游燕走私一案确实在社会上引起了不小的恐慌,甚至谣言四起,代购这个职业未来的走向也变得扑朔迷离。
浙江垦丁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张延来在接受采访时,首先把这个案子与《电子商务法》划出了界限。

“游燕这个案子和《电子商务法》的内容没什么关系,她触犯的是刑法,是走私罪。”

《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那么,目前的量刑算不算重?

从游燕的判罚来看,在量刑上,10年有期徒刑,550万罚金,其实并不高。

事实上,因为跨境带货而触犯刑法的走私案例,这并不是第一次。2012年,离职空姐李晓航海外代购一案,也曾引起社会对于代购的广泛讨论。

那么,走私究竟应该怎么来界定?代购到底还能不能做?

张延来律师认为,代购其实是帮助人家去做一个代为购买的行为,如果只是帮朋友带点东西,一般是不会被认定为走私的,但是如果是商业性质的,把代购做成了一个盈利,要赚差价的行为,在法律上就会认定这个是商业上的经营行为,你把商品从国外携带入境,就是要交关税的。

“很多代购,通过各种灰色的清关渠道,过了关税的缴纳环节,不交税款,偷逃税款,如果在刑法上到达一定的数额,就属于走私行为。”

张延来律师说,小额零星的达不到刑事立案的标准,只有偷逃应缴纳关税额5万元以上的行为才会触发刑法,小额的即使被查到,也只是行政处罚,补交税款就可以。

他认为,《电子商务法》与跨境电商相关的几乎都是持鼓励态度。今后,做跨境电商,比较合适的通道还是走保税区。税收上,有一定的优惠。而且,只要你手续齐全,走海关渠道还是很快的。这是跨境电商做大的首选渠道。

“通过人去带或者邮包,绕过关税,量大了就很容易被抓到,你别指望一分钱不交,像游燕这个案子,通过一些灰色清关,几乎一分钱不交,几乎不可能持久的,那样做你肯定要做好随时去坐牢的准备。”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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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签:淘宝代购逃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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