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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

  作者:鱼摆摆   2020-03-14 12:02

【重要提示】尊敬的商家,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5号),2020年3月1日-5月31日期间小规模纳税人公司注册所在地在湖北境内免除增值税,湖北以外地区征收率由3%降至1%。京东代开电子发票系统根据国家政策已完成升级,此次升级后使用代开电子发票商家开具发票前需进入商家后台– 发票管理 – 消费者电子发票配置 – 分类编码与税率”处维护对应的税率然后进行开票,开票前请务必确认税率等相关信息是否已配置准确,避免由于税率配置错误导致无法及时开票或开票错误的情况。

新版系统优惠税率操作教程:

所有地区一般纳税人税率配置操作:

①税率:填写公司三级类目实际税率选项②是否零税率填写:否 ③是否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填写:不享受

湖北地区小规模纳税人税率配置操作:

①税率填:0%;②是否零税率填写:免税;③是否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填写:享受,后面内容系统会自动带出

湖北以外地区小规模纳税人税率配置操作:

①税率填:1%;②是否零税率填写:否;③是否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填写:不享受

PS:您是否还在为一单单开具上传发票而苦恼,京东代开电子发票服务帮您实现一键代开发票,7X12小时提供专业财税咨询服务,详细咨询:400-8198-618

后台服务开通链接:https://fin.shop.jd.com/cinvoice/config#/configTabs/qualificationConfi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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